02版 - 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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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全周期监测评估与考核问责制度。执行的保障在于监督。国家发展规划法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法治监督范畴,把监督、评估与考核作为抓落实的“硬杠杠”。要落实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等方面的规定,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估的科学性。中期评估报告报党中央同意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总结评估报告报党中央同意后,与提请审查和批准的下一个规划期国家发展规划草案一并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推动规划落地见效。建立明确的考核问责机制,把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作为衡量各地区、各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对于在规划实施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或者违规审批、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确保国家发展规划落地生根、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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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独立研究员,专注于数据分析与市场趋势研究,多篇文章获得业内好评。